湖北恩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社区矫正电子监控指挥系统硬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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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司法局的委托,就“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社区矫正电子监控指挥系统硬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XFZFCG-****-**二、项目名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社区矫正电子监控指挥系统硬件采购三、项目概况:咸丰县司法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社区矫正电子监控指挥系统硬件一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叁拾玖万元整(¥******.**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无效。本项目因涉及现场勘查,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投标人如需现场勘查,请联系采购单位。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三)谈判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四)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自我声明;(五)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自我声明;;(六)谈判供应商提供所投硬件产品与咸丰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系统兼容承诺书原件。(七)谈判供应商所投液晶拼接屏必须是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产品在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八)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六、投标保证金: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 ***** **** *****交纳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注:参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已全部退还,请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拒绝接收迟交的投标文件)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九、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年*月**日**:**时*、谈判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十、其他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承军联系电话:***********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 磊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司法局硬件设备 定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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