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刘店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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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店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受随县三里岗镇政府的委托,拟就其刘店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随财采计[****]***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刘店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
三、采购金额:**.*万元
*.房屋建设金额为******元。
*.场地平整费用约为******元,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四、采购内容:见清单内容
五、供应商条件: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次三里岗易地扶贫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贾家湾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刘店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随州市青年路**号*号楼*单元***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地点:湖北******(随州市青年路**号*号楼*单元***室)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同时到湖北******报名,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采购人:随县三里岗镇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