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远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根据远釆计备【****】XM****号政府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该院全自动血培养仪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YACG*******【*】三、项目内容:全自动血培养仪*台(具体参数见谈判文件)。项目预算:**万元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相关证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五、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七、谈判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大写:肆仟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年 * 月**日下午**时**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开 户 行:******远安鸣凤支行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 **** **** ***咨询电话:****—********.*.未按*.*/*.*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日下午**时**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年* 月**日下午**时**分---****年* 月**日下午**时**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 月**日下午**时**分。*.*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政府门户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年 * 月**日。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郭春艳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