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江口县环城西路道路工程(洋河至甘溪沟段)建设项目(K0+000-K0+440)中 标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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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环城西路道路工程(洋河至甘溪沟段)建设项目(K*+***-K*+***)中 标 公 示【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项目: 江口县环城西路道路工程(洋河至甘溪沟段)建设项目(K*+***-K*+***) 招 标 人: 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 贵州******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开标地点: 江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侯选人:****** 总 分:**.**分项目经理:杨林 报 价:*******.**元第二中标侯选人:****** 总 分:**.** 分项目经理:赵文碧 报 价:*******.**元第三中标侯选人: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企业建筑有限司总 分:**.**分项目经理:蔡欢 报 价:*******.**元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