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朝阳区2016年平原地区绿化建设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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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投资规模:****.**万元
*、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项目范围:
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包括:太阳宫乡总面积*.*亩,总投资约**.**万元,控制资金RMB******.**元。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超过控制资金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工期,本项目每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外埠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京备案证明;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时依据朝纪发【****】*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备注:若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室备注: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人联系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甲**号邮编:******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室邮编:******联系人:吴亚鹏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批复文号京朝阳发改(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