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掌上执行局、执行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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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掌上执行局、执行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掌上执行局、执行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号)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号,联系人:吴华荣,联系电话:***********)。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掌上执行局、执行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 *,***,*** 元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在原系统上进行功能扩充,为了保证该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数据的安全和完整,只能由原供应商******完成该项目建设。 专家姓名 纪伟东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 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是在现有“执行业务应用系统”和“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基础上功能扩充升级。为保障系统连贯性和稳定性,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郑强 职 称 研究员 工作单位 江西省科技交流中心 专家*论证意见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业务应用系统”和“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于****年由******承建,本次需要对上述两个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基于这两个系统进行移动端软件平台开发,以确保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管理软件的升级和功能完全满足最高院的节点管理。 由原供应商承担升级改造和移动端开发,可以保障本次系统升级、移动平台开发后高法执行业务的稳定性和数据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罗金生 职 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微软企业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