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6年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澄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山经营部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年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采购表编号:社保(**)****、项目编号:****-****SZTC****)采购公告,现对对该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原单一来源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内容,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中山三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中山经营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