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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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东方******受中卫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决定对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彭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中卫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地 址:中卫市东方步行街**#营业房
联系人:张红霞 电话:****-******* ***********
Email:******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消防摩托车、灭火器等(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消防设备的资格;(验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
(*)提供生产企业法人或生产企业法人授权人(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委托书;(验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验原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将上述要求的资料单独提供,以备公证人员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以上所有要求的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北京******宁夏分公司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址及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伟 ***********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红霞 ***********
**、监督单位:中卫市监察局****-******* 中卫市审计局****-*******
**、质疑投诉:中卫市财政局****-*******
北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