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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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德庆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警车(囚车)购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履约地点项目完成期*囚车*台江铃全顺牌:JX****XQCMB*警车(囚车),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改装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采购警车(囚车)要求技术先进,设备稳定性、机动性,操控性要求高,而且必须安全耐用,供应商要在车型优化基础上对警车(囚车)进行改装。因本项目设备特殊性,服务及时快捷性要求高,只有拟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要求,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肇庆市迎宾大道原大冲收费站旁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名称工作单位职称论证意见赵庆璋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高级工程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王文超肇******工程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马诺肇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经济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拟定供应商具有专业性及唯一性,能过满足本项目采购所需全部条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德庆县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德庆大道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号联系人:毛洪恒联系电话:***-********(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