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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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招标公告工程编号DHHY*********工程名称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招标人名称东海县教育局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业******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公开招标新建平房*口*排,建筑面积***.**m***万元 公告内容*、 东海县教育局 的 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 已被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抽签。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石榴镇新隆小学新建平房工程工程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执业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号文,苏建工[****]***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号、苏清办【****】**号、苏清办【****】**号、连清办【****】*号及连清办【****】*号文及苏清办【****】**号文、苏清办【****】**号文、连清办【****】*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③、本工程执行连建管(****)***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确定中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自****年 * 月**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江苏宏业******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各标段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 时**分,提交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 东海县教育局 办 公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号 联系人: 鲁晓兵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业****** 办 公 地 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号*-*-* 联系人: 孔亮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