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小型自卸工程车采购第二次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溪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小型自卸工程车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JXZH-JT-****-***-*C)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价规格及技术参数*小型自卸工程车*辆**万元详见谈判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特别提醒: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第*)-*)项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或已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室联 系 人:小万 电 话:****-******* ***********采购人:金溪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姜先生 ***********采购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