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密云县]关于启动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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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征告字〔****〕**号关于启动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的通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号)等文件规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将对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房屋征收预签协议工作;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预签协议的具体工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北京首佳房******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评估工作。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已完成暂停公告发布、入户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征询意见、修改情况公布等事项,现启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工作,通告如下:****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为本次征收的预签协议期。在预签协议期限内,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达到**%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在预签协议期内,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比例未达到**%,征收工作自动终止。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特此通告。办公地址: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联系电话:********附件:《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年*月**日附件: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为改善密云区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经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该地块进行旧城区改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号规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征收范围:东至旧密顺路、南至蓝河湾居住小区北边界、西至蓝河湾居住小区东边界、北至现状居住小区南边界。该项目涉及私产住宅房屋、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二、面积及用途认定被征收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批示载明的确定。违法建设不予补偿。三、签约主体征收人为密云区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批示载明的所有权人及公房承租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与被征收人签订。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为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五、评估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被征收人选定北******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六、补偿方式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回迁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非住宅房屋: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七、对被征收人的各项补偿、补助和奖励(一)私产住宅房屋补偿*. 选择回迁安置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重置成新价、附属物评估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附属物评估价。上述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二)直管公房补偿*. 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前,公房承租人愿意购买所承租公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配合做好售房工作。产权单位与公房承租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县征收办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房改售房协议自动生效。*.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前,公房承租人不愿意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房承租人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由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货币或者安置房屋的方式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县征收办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前,未能购买、也没有与产权单位达成安置协议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重置成新价款进行补偿,对公房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的部分进行补偿,由区征收办分别与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三)非住宅土地及房屋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四)补助项目和标准*.搬迁费住宅平房搬迁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算,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搬迁费标准计算。非住宅房屋搬迁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算。*.各项移机、移装费(*)电话、宽带移机费***元;(*)有线电视移装费***元;(*)空调移装费***元;(*)热水器、太阳能移装费各***元;住宅房屋选择原地回迁的给予两次补助,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补偿。非住宅房屋给予一次补助。(*)特种设备、大型设备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临时安置费(周转费)住宅平房临时安置费,以合法批示或经认定的建筑面积为准。**个月之内安置回迁的,按照每建筑平方米**元/月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费总额不足****元的按****元计算;**个月至**个月之内安置回迁的,按照每建筑平方米**元/月计算,临时安置费以搬迁交房日期为准,每半年发放一次。选择原地回迁的,临时安置费发放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通知回迁安置日期后第*个月止;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私产住宅平房所有权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况的,给予特殊困难补助。(*)低保户补助以低保证为依据,补助标准为每证*万元。(*)因残疾导致生活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证*万元。(*)符合医保规定的特殊病人,依据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补助标准为每人*万元。(五)奖励项目和标准*.预签约配合奖励。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比例到达后*日内,区征收办将报请密云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的,给予**万元预签约配合奖励。*.提前搬迁奖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搬迁交房的,均给予*万元提前搬迁奖励。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提前搬迁奖励标准计算。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搬迁交房的,按照被征收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总额的*﹪计算提前搬迁奖励,但最高不得超过**万元。*.履行合同奖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是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签订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均给予*万元的履行合同奖励。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履行合同奖励标准计算。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前款规定履行合同的情形,按照被征收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总额的*﹪计算履行合同奖励,但最高不得超过**万元。*.享受提前搬迁奖励的同时享受履行合同奖励。*.回迁安置面积奖励选择回迁安置的,在合法批示载明或经认定占地面积的基础上给予**﹪的回迁安置奖励面积。(六)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非住宅房屋及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对本方案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号)执行。八、被征收住宅房屋回迁安置办法*.安置房面积及价格(*)安置面积安置面积=产权人原宅基地批示载明的占地面积或经认定的占地面积(但最高不得超过***.**平方米)+奖励面积。按照安置面积置换同等面积的住宅楼房,被征收人不再交纳房价款及层次差价。(*)因户型原因,实际安置房屋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部分,按该项目商品房价格计算退还不足面积的房价款。(*)超出安置面积以外,被征收人自行要求增加的面积按该项目商品房价格结算房价款及层次差价。*.安置房位置及原则回迁安置房位于本征收范围内,采取定向安置的原则进行。*.安置房选择办法待本项目安置房建设竣工交付后,按照选房顺序号、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进行。九、补偿结算待密云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统一结算。十、回迁安置房的入住费以及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费用由个人缴纳。十一、区征收办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或经指挥部研究报密云区人民政府征收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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