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杨木林镇兴安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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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YZX*****.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杨木林镇兴安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吉财综指[****]****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丰县杨木林镇兴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及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杨木林镇兴安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东丰县杨木林镇兴安村;*.*招标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广场硬化面积****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恒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 ** 时 **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号新碧丽湖酒店**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丰县杨木林镇兴安村村民委员会地 址:东丰县杨木林镇兴安村联 系 人:王伟杰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号新碧丽湖酒店**楼 联 系 人:李 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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