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主污水管道工程预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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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号(总第***号)
(****年*月*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年*月,舒城县审计局对县******拟组织建设的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主污水管道工程预算情况审计终结。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主污水管道工程由县委办《关于****年县领导联系推进全县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七个一”推进机制的通知》(舒办发〔****〕*号)文列入舒城县****年重点项目,截止到审计时,暂未办理立项批复。本工程位于城区桃溪东路,西起龙津大道,东至文翁路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总长度约*.*KM;由舒城县******拟组织建设,安徽省******实施勘察和设计,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实施招标代理;受县招投标中心的委托,******编制了送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本次预算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道铺设等内容。
本工程送审预算造价为********.**元(不含预留金,下同),经审计核定预算造价为********.**元,其中核减造价*******.**元,核增造价*******.**元,净核减造价*******.** 元,净核减率为*.**%。审计核定预算造价仅为建设单位确定招标控制价提供参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㈠预算造价方面
审计发现,部分送审预算造价存在前述多计、少计、漏计等问题,建议调整。
㈡拟发布招标文件方面
⒈招标文件下篇专用部分第七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关于变更的范围和程序约定不完善,建议增加“工程变更管理依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通知》(舒政办〔****〕*号)文执行”。
⒉招标文件上篇通用部分第四章第*.*条不可竞争费用中的规费费率表和税金部分数字有误,建议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更改为“工伤保险费率*.*%”;税金部分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要求进行调整。
㈢工程量清单方面
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关于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等计价说明不清,建议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明确,即:除桃污改-**#和桃污改-**#两座工作井为永久利用作为清单项目,其它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拉管工作坑均列入措施项目自行报价,同时明确将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拉管工作坑原路面拆除及恢复纳入相应措施项目报价。
⒉审计发现,部分清单项目存在工程数量错误及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问题,建议调整。
㈣立项方面
本工程尚未办理立项批复,建议舒城县******尽快办理。
审计对以上方面发现的问题,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已经作出了处理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参考上述审计结果确定招标控制价。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对立项批复正在报批当中,其他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意见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