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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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平邑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邑县城西环路中段二、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号舜泰广场*号楼东**层B*区邮 箱:******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Y****CG***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包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一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庭审主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山东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准入证明(入围证明是指山东省高院信息中心出具的准入证明),须加盖该产品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审判法庭设备、办公设备等。(具体内容、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六、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时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庭审主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原件); 山东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准入证明(入围证明是指山东省高院信息中心出具的准入证明),须加盖该产品原厂公章的复印件证明、 提供在同类科技法庭项目中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科技法庭对接测试证明(与其他系统对接测试证明无效)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以上证件要求携带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套,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七、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报价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八、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开户行:******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备注:******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九、联系人:庞庆敏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