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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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点击下载]河南海天工******受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洛购***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购***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元,该费用包含管理服务费和人员工资。管理服务费控制价**元/人/月作为竞争性报价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参与投标。本次采购,需要劳务派遣人员**人,工作地点在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洛阳市中州中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富雅东方B座八楼。六、谈判小组名单: 王晓莹、王琰、朱柯;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八、成交金额:管理服务费**元/人/月;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年*月**日(应是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 址:洛阳市体育场路*号东海大酒店一楼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名 称:河南海天工******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中州路口富雅东方B座*楼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证编号:lyszfcg****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谈判文件洛阳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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