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发展方向区划定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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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LTZB****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受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发展方向区划定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规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范围为国土资源部公告四至的国家级开发区**.**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兴隆综合保税区主区及发展方向区土地、省级开发区**平方公里的土地。*.*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期:****年度-****年度,三年*.*项目采购预算:**万*.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吉林省内注册;*.* 具备全国范围土地评估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经验,承担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或承担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或承担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定价更新项目。*.*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等)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分,下午**:** 分至**:**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号万晟商务花园***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林大路****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人:尤耘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地 址: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室联系人:孔桂云 电 话:****-********招标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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