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海交大******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号)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地址:****-********,联系人:吴华荣,联系电话:***********)。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 项目金额 *,***,*** 元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材料,有如下理由支持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上海交大******承建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为保证数据来源的正确和数据生成系统(执行系统)的无缝对接以及业务延续,并保证数据安全。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张洪明 职 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江西师范大学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材料,有如下理由支持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江西省全省法院系统数据中心前期已启动,为保证数据的无缝对接和业务延续,保证工期,确保全国综治会的演示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王伟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江西省委党校 专家*论证意见 上海交大******于****年承建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本次建设的“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所需的底层数据全部来自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且本系统数据分析指标涉及大量保密数据,由上海交大******承建本项目,可以保证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和省高院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和业务延续。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罗金生 职 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微软企业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