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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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关仪器设备的生产或代理销售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 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区清源路***号*楼*.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单位介绍信; *、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弄*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金丽君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区清源路***号*楼*、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财政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地址:绣山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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