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彩虹城西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西兴北单元中小学、东冠小学、浦沿中学太阳能供热系统采购及安装(重招)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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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滨江区教育局(本级)二.采购项目名称:彩虹城西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西兴北单元中小学、东冠小学、浦沿中学太阳能供热系统采购及安装(重招)三.采购项目编号:BJCG-FS-****GKZB-*****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五.更正理由: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 “彩虹城西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西兴北单元中小学、东冠小学、浦沿中学太阳能供热系统采购及安装(重招)” [编号:BJCG-FS-****GKZB-*****] 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六.更正事项:*、招标文件P**页“(九)质疑和投诉”中的内容更正为:(九)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招标文件P**页“(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第*条内容更改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P**页 “(三)评标程序”中“第*条第(*)款”内容更改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本公告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矛盾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七、其他事项:其余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八、详见附件: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点: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室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