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兰考县朝阳路、宋九路、开兰路、城市家具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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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朝阳路、宋九路、开兰路、城市家具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通知现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一、原招标公告中“第三项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第*条”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银行开户许可证。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标牌的制作或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银行开户许可证。二、原招标公告中“第三项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第*条”为: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现变更为:投标人所安装信号灯设备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联 系 人:许先生电 话:***********采 购 人: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 系 人:庄科长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