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关于藤县2016年“全面改薄”教师计算机采购(CJZB2016-TX-1009G)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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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来源:采购办 作者:****** 质疑人:******法定代表人:周凯委托代理人:胡焕明电话:***********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金沙大道**号邮编:******我公司****年*月*******关于藤县****年“全面改薄”教师计算机采购(CJZB****-TX-****G)采购文件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答复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统一澄清为“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计起)”。答复质疑事项二:同意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条款。答复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和“投标人有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件”的内容统一更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三个月有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件”。答复质疑事项四:经核查,***、金山、瑞星均能满足“*.★在有效拦截各种溢出攻击和入侵行为的同时,具有准确定位攻击源的能力,能够提供攻击计算机准确的IP地址及地理位置”和“**.★采用程序行为自主分析判断技术,软件在不升级的情况下,可以有效拦截各种未知恶意程序(木马、特种木马、间谍软件)及各种攻击”的要求。答复质疑事项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规定。该条款是指评审工作结束后,对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禁止性规定,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仅在评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交样机展示及软件功能演示,是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和正当权利,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该项条款修改为:本项目开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样机展示及软件功能演示,展示内容为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硬件部分和预装软件部分,不提供样机展示或不合符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样机存放、样机保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样机演示顺序按签到顺序,由招标代理分发序号依次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六:经核查,华为、锐捷、H*C等千兆交换机的业务端口防雷不低于*.*kv。答复质疑事项七:①商务要求里*.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其中带“★”号的为重要参数/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如不能响应,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要求是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和正当权利,经核查,不少于三个品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并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②关于同品牌不同投标人有效认定描述为:“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如果某一分标为多分项货物组成的,所有分项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改通知。答复质疑事项八:“附表*”所述内容为A分标共有村小学数量**所,共需教师计算机数量***套,共需千兆接入交换机**台,企业级路由器**台,**所小学所需超五类非屏蔽网线及施工材料*批。B、C分标所述内容以此类推。“附表*”所述内容仅为各分标村小学详细的名称及分配教师计算机的数量。答复质疑事项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为空白页,不含任何内容。答复质疑事项十: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第*、商务分(*)“企业自****年来,同行业项目合同金额超过***万元(不含***万元)的成功案例”更改为“投标人自****年以来类似业绩,单项合同或成交通知书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答复质疑事项十一:同意删除。答复质疑事项十二: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答复质疑事项十三:同意修改为:(*)售后服务(满分*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保修,得*分(每增加*年加*.*分,最多可得*分);能够提供专人专线售后支持,制造厂商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厂家*小时响应,第二自然日上门,得*分;制造厂商提供原厂IT资产环保处置服务的加*分;(*)服务网点(满分*分)投标人提供原厂商在当地的服务网点信息(含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官网截屏为准),得*分;(*)服务承诺(满分*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从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其它优惠方案等方面情况确定“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评委依照各投标人售后服务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分。”答复质疑事项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因本项目为国家实施教育系统“全面改薄”重点项目,采购人针对本次项目的统一采购时间紧、配送乡镇学校数量多、设备调试安装任务繁重等因素考虑,故作出每一投标人只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以上需要更改的内容具体详见《澄清及更改通知(一)******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