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龙里县莲花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项目名称: 龙里县莲花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ZWH-****-D**** *、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蕙源、丁朴、罗国芳 *、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操作 *******龙里县冠山街道西关坡(国资大楼)莲花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删除 *、采购人名称: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黔南州龙里县项目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号时代广场名仕楼**楼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联系电话:****-**********、开标时间 ****-**-** **:**:** **、开标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号时代广场名仕楼**楼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详见单一谈判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龙里县政府已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龙里县政府审批文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贵州省龙里县莲花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公众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 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承担实施。 **、ppp项目: 否 附件:贵州******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