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阜阳市颍泉区颍泉小学办公家具、桌椅采购项目” 的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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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磅**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关于“阜阳市颍泉区颍泉小学办公家具、桌椅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二)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颍泉小学办公家具、桌椅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FYJC-YQCG*******三、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四、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第八章采购需求中产品生产厂商要求:①.本次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本地具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书证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现修改为:*、招标文件中第八章采购需求中产品生产厂商要求:①.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本地具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书证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联系邮件仍为原联系邮箱,邮箱为:*********@qq.com*、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下午**:**,其他时间相应顺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阜阳市颍泉区教育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