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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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承土告字[****]**号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国道北侧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竞买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涉及该地块内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管网的迁移整改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自理。*、加油站用地不超过****平方米,加气站用地约***.**平方米。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承德县下板城镇聚鑫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承德县下板城镇聚鑫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承德县下板城镇聚鑫楼******* 联 系 人:马晓君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银行帐号:*************承德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