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学院北苑1#、2#学生公寓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质疑答复书-贺采复[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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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学院北苑*#、*#学生公寓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质疑答复书贺采复[****]*号质疑人:南宁******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号阳光***上东国际T*****法定代表人:王先仁 电话:*********** 质疑项目名称:贺州学院北苑*#、*#学生公寓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质疑项目编号:HZZFCG****货字***号我中心于****年*月**日收到质疑人关于贺州学院北苑*#、*#学生公寓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评标过程、中标结果(项目编号:HZZFCG****货字***号)的《质疑函》,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对质疑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中心仔细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材料,现就有关质疑问题答复如下:一、质疑问题:质疑人述称其代表美的空调品牌投标价格为***.***万元,贺******代表格力品牌投标价格为***.****万元却高价中标。根据评分规则,就价格分质疑人的得分比中标单位贺******高**.*分,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强烈要求公开评分过程。质疑答复: *、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见证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定,仔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的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交各自的评审意见,最终评定贺******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未发现评标过程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其评定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所以本项目评标结果真实有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九条“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以及第五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规定,本项目整个评标过程、评标资料均是保密的,我中心无权利公示其评分过程,也无义务向质疑人解释其落标的原因。综上所述,由于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质疑”的规定,驳回质疑人的上述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函复。采购单位:贺州学院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 期:****年*月**日[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正赢集团)*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