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人民医院配套工程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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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医院配套工程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一、 本项目原谈判邀请函中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施工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变更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施工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二、 本项目原谈判邀请函中报名时间顺延为“四、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时,下午**:**-**:**时。地点:山东******(东营市东城南一路*********四楼***室)。”变更为:“四、报名时间及地点: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时,下午**:**-**:**时。地点:山东******(东营市东城南一路*********四楼***室)。”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