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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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受清华大学委托,对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清资招*******号(*)招标内容:以下建筑物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类型:教学办公综合楼,坐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园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组成:北楼、南楼、报告厅、地下车库及整体配套基础设施。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科研一期*号楼及相关区域内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接待服务、工程维修管理服务以及水电暖通、强弱电等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服务。(*)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万元(每年***万元,三年期)。(*)服务期限:三年。*、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指****年*月至****年*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 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提供投标服务和保障服务质量的能力,要求近三年(指****年*月至****年*月)内具有*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物业服务企业****年内未受到行业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是指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违法违纪记分达到*分且未限期整改的或违法违纪记分到达**分的);(**)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职称(含中级),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经验且具备上岗资格;(**)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指****年*月至****年*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注册、经营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见附件附件:********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