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凤山县财政局凤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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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凤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凤山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河池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采购单位凤山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古城路**号*号楼A座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工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凤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docx******受凤山县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凤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CEITCL-GX-CZFW-******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凤山县财政局 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古城路**号*号楼A座二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如广西区外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必须是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