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整体搬迁)住院部内部装修贴瓷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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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阜康市人民医院委托对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整体搬迁)住院部内部装修贴瓷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二、采购项目编号:FK****-GJ-**三、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整体搬迁)住院部内部装修贴瓷砖项目四、采购类型:公开招标五、采购规模:*********米色玻化砖*****.**㎡六、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七、项目投资额:计划总投资***万元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九、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十、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十一、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到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号)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内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楼下),行号:************ 账号:*********************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号) ,电话:****-*******。招标文件费为****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内)上午:**:**-**:** 下午:**:**-**:**十四、开标时间:****年*月 **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十五、开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号)详细地址: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号)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康之窗网上发布。十七、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新疆******联系人及电话: 于素 ****-******* ***********采购人:阜康市人民医院联系人:朱大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阜康市财政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