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鸿越大道(梅溪路-宝城路)段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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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宣城市鸿越大道(梅溪路-宝城路)段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设计、勘测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勘察费用,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不顺延,为****年*月*日*时**分。*、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本网站招标公告和补充公告为准。宣城经济技******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