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答疑)广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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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服务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对本次招标有相应的档案加工服务能力的服务商(营业执照中应有此项经营范围)”。根据文件号:档办法[****]*号,由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第三条: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建议经营范围增加“计算机数据处理”内容。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的《法办[****]***号》文件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务必在****年**月**日前,完成自建国以来至今所有归档案件的扫描入库工作。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且时间紧迫,故对投标单位档案数字化操作方面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业主单位在投标资格条件里之所以限定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应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是为了更好、更快、更专业地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准备充分参与投标。*、第四章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中“承诺提供档案管理软件*年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的,得*分,每增加*年的加*分,最高*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因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数字化加工,项目中未涉及到档案管理软件采购,故此条不符合本次项目的实质性内容,建议修改为“承诺提供*年免费数据维护服务的,得*分,每增加*年的加*分,最高*分。提供承诺书原件”答:本次采购内容表面上看不涉及档案管理软件采购,但档案数字化加工完成后所有数据必须导入法院目前使用的档案数据管理系统,且导入后要保证无缝对接,不影响、重复工作。业主单位把档案管理系统的免费维护与升级作为评标加分项,符合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准备充分参与投标。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