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原阳县司法局2016年司法业务装备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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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原阳县司法局委托,就原阳县司法局****年司法业务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原交采****GB**二、项目名称:原阳县司法局****年司法业务装备项目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四、评审专家:常文平、任素敏、车宏艳、郑文明、张维新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原****** 投标报价:******.**元供货期: 签定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投标质量: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供货期: 签定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投标质量: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供货期: 签定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投标质量: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六、发布媒介:本次结果公示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原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蓝宝湾*期*号楼*单元****联 系 人:王森 电 话:****-********-***八、监督部门原阳县交管办:****-*******原阳县财政局:****-*******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