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2016年文化中心户建设项目家具(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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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年文化中心户建设项目家具(第二次)采购公告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年文化中心户建设项目家具(第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数量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江津区****年文化中心户建设项目家具(第二次)详见技术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办公家俱的生产和销售。*. 通过ISO****,*****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本项目此前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已退还)不作为此次投标依据。(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津支行营业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lbv*/n_regist_*.aspx,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六、投标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未规定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超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对谈判文件内容的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可下载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未书面递交或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洪军邮 编:******电 话:(***)********传 真:(***)********地 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二)采购人:江津区文化委员会联系人:李永良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南干道新世纪百货五楼***邮 编:******文件下载津采竞H〔****〕***号江津区****年文化中心户建设项目家具(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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