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县金钟山乡弄八村及猪场乡那绍村村级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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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隆林县金钟山乡弄八村及猪场乡那绍村村级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及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隆林县金钟山乡弄八村及猪场乡那绍村村级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GXBSZC****-J*-***-GSBS;三、项目概况:隆林县金钟山乡弄八村及猪场乡那绍村村级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四、首次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五、成交公告日期:****年*月 ** 日;六、谈判(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评审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会议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爱菊(高级工程师)、黄龙胜(工程师)及何平(业主代表);七、成交结果:成交人: ******;成交人地址:隆林县新州镇龙山街**号;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壹仟零捌拾元柒角捌分(¥******.**);八、联系事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 涛 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人: 何 平 联系电话:****-*******九、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提出质疑。质疑供******的质疑答复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联系人:黄涛 质疑电话:****-*******(*)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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