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政采〔2016〕144号手术器械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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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邀请函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邓超 联系电话:****-********、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手术器械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号 标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评标办法吉政采〔****〕***号手术器械***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cn/jazbw/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成本(*)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开户行:吉安******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营业部行号:************(*)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转账凭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相关附件:****-***号手术器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