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工业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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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工业告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等法律法规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发[****]**号)和《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呼政发[****]**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二、 竞买人资格及申请办法中******、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并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申请各地块需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三、 出让方式的确定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 竞买人责任(一)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时,交纳了规定的竞买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为取得了竞买人资格的申请人,招拍挂成交时称为竞得人(或中标人),按照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了出让合同的人为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时为土地使用权人。(二) 土地出让时,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三)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四)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余额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土地成交价款由市收储中心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缴。对于符合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相关政策的宗地,可享受相关政策;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定金,定金上缴国库,除定金外用地企业多缴纳的地价款由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退还用地企业,不计利息,定金按照土地挂牌起始交易价的**%计算。(五) 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规定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六) 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受出让人委托有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核算并收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对于受让人延迟履行缴款义务的,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受出让人委托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七) 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在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和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八) 土地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限开发利用土地,并按规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对于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规定已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五、 本次出让时间规定(一) 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可以获取《呼和浩特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人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二) 挂牌竞价期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分止。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竞价期截止时间。(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开户行及帐号请咨询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出让窗口。六、 答疑时间、地点规定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交易中心负责对本次挂牌出让进行书面答疑,书面答疑时间为****年*月**日和****年*月**日。答疑具体规定详见出让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大厅公告。七、 竞买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挂牌出让信息(包括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挂牌文件及宗地简介、竞买咨询、报名、报价)。出让活动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出让窗口,地址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号联系电话:(****)******* 联系人:任润玲 刘媛媛 网址:http://***.******.***://***.******.***.cn八、 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九、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呼和浩特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及《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十、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解释权。附件: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序号宗地编号宗地位置供地面积规划条件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交易价(万元)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土地用途(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平方米亩*工*******阿木尔北街以北***.******.***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工*******裕隆西路以东、姜家营街以南***.******.***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