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软办公软件和桌面操作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区域清远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编号:****-****SZTCG***三、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软办公软件和桌面操作系统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内容数量项目性质交货、完工期付款方式微软office****标准版,批量式授权,可降级使用低版本***套政府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三个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微软Windows专业版,批量式授权,可降级使用低版本**套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购人现使用的综合业务系统是由广东省法院统一开发的。系统包括了法院审判、执行、信访、司法行政等各类业务,还涉及大量的文书制作、电子印章和数据结果展示等。目前,该系统在办公软件上仅兼容支持微软产品,很多部门行业应用软件(如人事、财务、统计等软件)也仅兼容微软的office产品,而且,大量软件系统均须使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为使软件更好的兼容,减少因更换系统带来操作上的不便,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微软产品。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一)供应商名称:/(二)地址:/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九、本公示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路***号。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联系人:李幸男。联系电话:****-*******。(三)财政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号。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