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大连高新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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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大连高新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二、招标内容:大连高新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采取阶段参股和风险补贴方式,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大连高新区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安排*亿元人民币。通过招标选择大连高新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三、预算资金:本次项目的管理费预算比例为:引导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引导基金实体支付年度管理费预算不得超过基金实体总规模的*%,基金管理机构可以结合投资收益情况,提取绩效奖励,即投资项目收回本金且年化收益率达到*%以后,可以提取超出部分的**%,作为基金管理机构的业绩报酬。超过预算比例的投标将被否决。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服务的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国家认可的基金管理资质; (二)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三)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五、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基金管理资质证书原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号)。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八、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至**:**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十、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十一、招标代理人:******联系人:徐井军、邹鑫 电 话:****-*********/********传 真:****-********(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com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