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延吉市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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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延吉市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字【****】***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延吉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延吉市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规模:龙海胡同****㎡;龙新胡同****㎡;军民路(太平街至朝阳街段)****㎡,共计*****m* ;*.* 招标范围: 沥青混凝土道路、排水及路灯工程的施工 ;*.* 标段划分: *个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地方自筹***%,已落实 ;*.*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城区 ;*.*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 ,工期 ***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 近*年(****年*月*日至今)有*项***万元(含排水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以上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入吉企业须根据吉建管〔****〕*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已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并公布。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月*日、*日除外) ,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原件 到 吉林双利******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 *** 元,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双利******基本账户 中或开标时提供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 ******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 银行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 上发布。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延吉市****** 地 址: 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号联 系 人: 扈涛 邮 编: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 地 址: 延吉市北阳路***号联 系 人: 李海兰 邮 编: ******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lxy******@***.com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