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兴宁区2016年引航工程(校级领导培养)服务采购项目FC(5)2016047JXN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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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兴宁区****年引航工程(校级领导培养)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兴宁区****年引航工程(校级领导培养)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JXN二、项目概况:兴宁区****年引航工程(校级领导培养)服务采购内容包含:校级领导培养工程。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cn(南宁政府采购网),***.******.***.cn(广西招标网)。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号)谈判小组成员:卫荣宁(组长)、杨寿、韦孟华。五、成交信息:*、成交人名称:广西行为科学学会*、成交人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号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内*、成交价为:肆拾万玖仟捌佰元整(¥******.**)*、成交内容:校级领导培养工程。(*项)*、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培训的时间启动项目,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并交付验收。六、联系事项: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南宁市厢竹大道**号),联系人:陆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号)联系人:黄工****-*******监督部门:兴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