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东区齐学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4次)投标人个数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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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齐学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次) 招标申请编号**********项目名称东区齐学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次)标题关于东区齐学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次)投标人个数的澄清通知内容致各投标人:根据****年*月*日发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依法应当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人个数的通知》(中建通〔****〕***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一、第**页,*.*招标中止:*.* 招标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中止:(*)投标截止时间止,公开招标投标人少于*家的;(*)备查资料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招标少于*家的;(*)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或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二、第**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二)开标评标程序:* 程序* 备查资料符合性检查(公开招标的,备查资料有效的单位少于*家的或邀请招标备查资料有效的单位少于*家的,招标流标。) 检查投标人的备查资料。检查备查资料内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等符合要求。(如果是联合体报名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评标会)。 工作组●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招 标 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中山分公司日 期:****年**月**日招标人确认函补充文件已经存在文件:澄清通知.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