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和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采购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2016年第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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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行政区域肇庆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肇庆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和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采购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年第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编号:****-****ZQD*B***/**]一、采购人名称: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二、采购项目编号:****-****ZQD*B***/**三、采购项目名称: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年第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四、采购预算:约人民币**.**亿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年第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为新区核心区(不含砚州岛)内未收储的土地。六、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本项目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年第一期项目的批复》,同意肇庆新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年第一期项目,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和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唯一供应商名称:肇庆******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北八区金花路*号B幢***室九、公示时间、登记时间及登记截止时间:*、本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十、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采购办: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区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 E-mail:zqhlzb@***.com网址: http://***.******.***.cn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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