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门禁系统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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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闵行区人民法院门禁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闵行区人民法院门禁系统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址:上海*、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料原件核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号*、谈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闵行区雅致路**号***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号邮编:******邮编:******联系人:曹银荣联系人:王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