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赤溪投资有限公司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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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报名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开标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 ****-*******附件:附件*招标公告FJTHND-***********.doc************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THND-***********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根据闽检发[****]*号文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合同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万元);,供应商所投单价若高于最高单价,按无效标处理。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年**月**日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四、开标时间:****年**月**日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金或转账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七、其它补充事宜: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ndthzb@***.com开户名:******开户行:******湖东支行帐 号:****************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