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蔡甸区琴川路项目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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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琴川路项目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受武汉******的委托,对琴川路项目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HBJX-ZB-****-*** 二、项目内容: *、项目包名称:琴川路项目结算审计 *、类别:服务 *、用途:结算审计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获取文件); *.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班子成员具有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办公场所证明为准),外地投标人必须在武汉有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 *、投标人应提供近二年(****年*月-****年*月)已完成的二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和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等。 四、投标事项: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报名及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及领取地点:武昌区才茂街**号 联系人:邓冰 联系电话:***-********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 (*)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满足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发放招标文件。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整开始,*:**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投标截止,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是:人民币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并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保证金交纳帐户: 户 名:湖北****** 账 号:*************** 开户行及行号:汉口银行黄鹤楼支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武汉****** 联 系 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联 系 人: 邓冰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 湖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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