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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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为南******,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YZJXJ****-**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录播室设备序号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高清录播主机*台*流媒体管理软件*套*流媒体直播软件*套*嵌入式录播导播软件*套*PAD版导播软件*套(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四、预算金额: **万元五、询价通知书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六、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南******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 南******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九、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完税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范蠡东路联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南******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号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