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校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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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招标单位的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就新校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新校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G*-****-HG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新校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五、评审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号五洲国际C栋*楼***室)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卫京、焦桂芳、文艺勇、崔垠、杨李六、定标日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七、评标结果:中标人名称: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整(¥*******.**元)。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初稿,初稿经招标人组织或邀请评审后,中标人完成修改稿时间不超过**天; **天(日历天)内完成新校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八、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九、联系事项:*、招标单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方;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号五洲国际C栋*楼***室附件:招标文件及中标信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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