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无锡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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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PXCG****-**江苏******受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就其****年无锡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项目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信息。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年无锡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PXCG****-**二、更正信息:*、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B、具有省级及以上质监机构认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认证项目涵盖土壤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重金属等指标检测能力;C、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D、列入江苏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单;E、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 * 月至****年 * 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至****年*月的缴费证明;F、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现更正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B、具有省级及以上质监机构认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认证项目涵盖土壤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重金属等指标检测能力;C、列入江苏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单;D、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 * 月至****年 * 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至****年*月的缴费证明;E、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注: “投标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同时开标时也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审核。三、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或电子邮件)我公司,传真:****-********,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号市民中心*号楼 联系人 :徐国民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联系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号联系人:王奕、赵忠启、张锦锦电话:************、*********** 传真:****-********邮箱:gc*****@***.com江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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