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南丰县太和镇丹阳至黄井湾(K1+400-K3+800)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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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南丰县太和镇丹阳至黄井湾(K*+***-K*+***)公路工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南丰县太和镇康都村民委员会。二、招标项目:南丰县太和镇丹阳至黄井湾(K*+***-K*+***)公路工程,总造价******.**元。三、资金来源:上拨及自筹。四、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五、开标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及原件: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书和委托代理书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未尽事宜,请拨电话:***********咨询。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当场退回。六、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日期****年*月**日 )。七、投标者在开标现场需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元。招标人: (章)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章)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二*一六年九月一日相关资料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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